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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与后勤管理处部门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19-05-21 15:29  浏览次数:[]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成立于2016年5月,是学校第九轮职能机构调整后新设立的职能部门,由原来的资产管理处与后勤处合并组建而成,其中副处级单位招标与采购事务中心挂靠在资产与后勤管理处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是学校资产管理和后勤管理的职能部门主管国有资产中的固定资产和用地,代管人防工程,监管后勤运行和保障,授权实施政府采购。按照职责分工下设综合管理科、资产管理科、公用房管理科、住房管理科、人防办公室、后勤管理科、修缮工程管理科、货物与服务采购科和修缮采购科。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组织、实施全校相关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负责组织各单位申报年度资产采购计划。负责全校资产账签管理、验收入库、日常管理、定期清查统计报告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学校资产合理统筹配置、处置拍卖等相关工作。负责完善全校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对全校资产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校办企业的文件精神,协助完成学校资产经营公司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及财务会计决算表等相关工作。

二、负责学校房地产产权管理和资源管理,起草、制定及修改学校公用房管理规章制度与实施办法。负责学校公用房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管理工作。做好学校土地和公用房的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学校各类公用房的统筹分配与调整、管理与使用监督。负责学校经营性用房的出租、出借及相应合同的签订工作,监督经营性用房的经营、管理等活动。负责学校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和维护工作,负责学校公用房维修审批工作,参与学校新建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学校场地共享使用的监督与管理。负责学校学生宿舍资源调整工作和学生住宿分配工作。

三、制定全校住房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程。负责全校住房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周转宿舍的管理、调配工作。负责沙河高教园区公租房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住房补贴、已购住房上市出售工作。负责学校外住户房租和供暖费等的收取工作。负责教职工住宅水、电、气、暖的政策实施管理工作。

四、负责审批后勤服务年度预算,签订后勤服务年度协议。负责对后勤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后勤服务项目相关合同的审签、支付工作。监督后勤服务单位使用学校各类资产的使用、维护和保值情况。

五、负责审核学校修缮工程项目的计划、方案、预算,组织工程验收,审核决算,对工程项目进行后评价。负责修缮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各单位用水、电、气等的监管工作。负责监管学校各项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使用。负责对学校能源进行监管,对能源使用进行审查、评估、监督,实行总量控制,宏观管理。

六、负责向全校宣传有关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法规并开展相关活动。组织实施战时学校的学生教职员工的隐蔽疏散工作。协助使用单位办理《人防工程使用证》等有关手续。对学校人防工程的建设、改造规划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和用途,协助基建部门完成前期的部分申报、审批工作,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做好竣工验收工作。负责人防工程的日常维护,建立人防档案资料,统计报表等工作。负责人防工程使用费的上缴工作,负责对人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对人防工程的使用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七、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制定及修改学校采购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采购程序,并按照相关规定组织采购。负责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提交集中采购品目技术清单。组织与供应商谈判,按要求签订和履行采购合同,并配合其它部门做好相关验收工作。收集、统计和发布采购信息。组织市场技术调研,建立合格的供应商信息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全校师生提供货物与服务类采购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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