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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国采网上商城采购打印用通用耗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3 14:38  浏览次数:[]

关于启用国采网上商城采购打印用通用耗材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直属单位:

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提高效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2017—2018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16〕96号)、《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18年网上商城定点采购有关事宜的通知》(国机采﹝2018﹞6号)要求及有关规定,招标与采购事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充分调研、试行采购基础上,决定启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以下简称国采网上商城),各单位、部门可自行通过该平台采购打印用通用耗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校各单位、部门单次采购金额在5万元(不含)以下的非教学科研用途打印用通用耗材(指非原厂生产的兼容耗材),需严格执行本通知采购流程

各单位、部门单次采购金额在5万元(不含)以下的非教学科研用途原厂生产打印用耗材,以及单次采购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下的教学科研用途打印用耗材,均可自行采购,也可选择通过国采网上商城采购(申购单填写要求见附件1)。

二、实施采购流程

(一)各单位、部门通过资产管理系统填写耗材申购单,明确耗材类型及使用用途。

(二)申购单审批通过各单位、部门使用本单位账号访问“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商城http://mall.zycg.gov.cn/,选择全国范围业务”或“北京地区业务”下的供应商对应图标,进入各供应商单独的网上商城购物平台,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产品,填写供货、安装时间和地点等相关信息后确认下单,国采网上商城即时生成订单及电子验收单。(不同订单根据采购金额不同享受不同优惠率折扣

(三)供应商按照下单信息在订货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备货、配送、安装、验收等流程,各单位、部门按有关规定做好验收工作。网上商城支持货到付款和延期付款,延期付款指各单位验收并完成财务审批环节后15天内付款,如有特殊情况需增加付款延期时间的可与网上商城所注明的联系人提前沟通并达成一致

(四)各单位、部门依据资产管理系统里的《申购单》及供应商出具的《中央政府采购电子验收单》自行办理耗材的合同签订、报销等相关手续。

三、国采网上商城账号管理

招标与采购事务中心统一为全校各单位、部门开通国采网上商城二级账号及初始密码,请各单位、部门填写《中央财经大学国采网上商城采购账号登记表》(附件2),并于2018年11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cgzxhfcg@cufe.edu.cn,纸质版于2018年11月16日前提交至招标与采购事务中心(学院南路校区行政楼203办公室),采购账号开通时间另行通知

各单位、部门国采网上商城二级账号开通后,请及时更改初始密码,并做好网上商城账号管理工作。由于目前学校网上商城采购处于试用初期阶段,该账号暂时无法用于协议供货、网上竞价及其他定点采购。

四、联系方式

在执行本通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招标与采购事务中心,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闫老师 62289113王老师 62288705

附件1:中央财经大学打印用耗材申购要求内容表;

附件2:中央财经大学国采网上商城采购账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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