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与后勤管理处成立于2016年5月,是学校第九轮聘任时设立的职能部门,由原来的资产管理处与后勤处合并组建而成,招标与采购事务中心作为正处级单位挂靠在本部门。
资产与后勤管理处主要承担着学校资产管理、后勤管理和采购管理三大职能和业务工作。部门内设8个科室,分别为资产管理科、公用房管理科(人防办公室、宿舍调配职能)、住房管理科、后勤管理科、修缮工程管理科、货物服务采购科、工程采购科和综合管理科。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办法,并会同其他资产管理部门制订相关实施细则;负责组织学校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编制学校年度国有资产购置计划;履行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做好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申购审核、建账入库、调剂共享、处置拍卖、统计报告及年度盘点工作;协助办理国有资产产权占有、变更及注销登记,办理国有资产清查、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工作;负责学校国有资产信息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对学校国有资产进行动态监管。根据学校授权代表学校对学校直接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收取企业上缴学校利润、对校属一级企业进行绩效考核及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加强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使其保值增值。
二、负责学校房地产产权管理和资源管理,起草、制定及修改学校公用房管理规章制度与实施办法。负责学校公用房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的管理工作。做好学校土地和公用房的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学校各类公用房的统筹分配与调整、管理与使用监督。负责学校经营性用房的出租、出借及相应合同的签订工作,监督经营性用房的经营、管理等活动。负责学校公用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和维护工作。负责学校场地共享使用的监督与管理。负责学校学生宿舍资源调整工作和学生住宿分配工作。
三、制定全校住房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程。负责全校住房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周转宿舍、周转单元房的管理、调配工作。负责沙河高教园区公租房的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住房补贴、已购住房上市出售工作。负责学校外住户房租和供暖费等的收取工作。负责教职工住宅相关政策的实施与管理工作。
四、代表学校履行后勤管理、监督和协调职责。负责了解、收集和反馈学校师生对后勤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推动落实解决相关问题;负责后勤服务项目有关经费及相关合同的管理工作;负责梳理学校后勤服务管理体系,推动落实后勤服务标准化管理工作。
五、负责学校中小型修缮项目的管理工作。拟定中小型修缮工程管理制度,并对相关修缮工程项目进行组织协调与监管;负责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修缮类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对额度内修缮项目的计划、方案、预算与立项等进行审核,并对具体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实施、变更、洽商、竣工验收、结算等进行监管。
六、负责向全校宣传有关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法规并开展相关活动。组织实施战时学校的学生教职员工的隐蔽疏散工作。协助使用单位办理《人防工程使用证》等有关手续。对学校人防工程的建设、改造规划提出合理化建议、意见和用途。负责人防工程的日常维护,建立人防档案资料,统计报表等工作。负责人防工程使用费的上缴工作,负责对人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对人防工程的使用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
七、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学校采购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学校采购内部控制机制;编制政府采购年度采购计划,会同财务部门编制政府采购年度预算;负责组织实施政府采购与学校集中采购活动,指导监督学校分散采购活动。开展学校采购代理机构库、采购评审专家库、供应商库的建设、管理和维护;根据业务需要,配合采购合同履约验收工作;做好年度政府采购数据统计上报;负责学校采购管理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学校采购系统平台;组织开展校内采购业务培训,提供采购业务咨询服务;协调处理质疑、投诉和采购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完成上级部门采购工作相关要求和学校其他采购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