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直属单位:
为贯彻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执行我校资产采购预算审批制度,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请各单位根据现有资产存量情况,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发展需要,并参照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认真填报“2013年仪器、家具采购计划”。
填报方式:在资产管理处系统内按权限填报,并于2012年12月10日前填报完成。
电话:010-62288404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上一条:关于清河周转楼启用指纹识别门禁系统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12-2013年度冬季取暖费报销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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