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沙河校区办公室调整搬迁方案的要求,请各单位做好本单位沙河校区办公家具的资产清查工作。
各资产管理员请于6月27日到资产管理科领取家具库明细表,并于7月3日前将家具库明细表经资产管理员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资产管理科(办公楼220室,电话:8404),如有变动,请在家具库明细表中注明。
特此通知。
资产管理处
201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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