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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承租清河周转住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21 00:00  浏览次数:[]

各院、系、部、处(室、馆、中心):

为解决学校无房教职工临时住房困难问题,学校将清河原教学楼、行政楼改造为教工周转住房,现已竣工即将交付使用。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周转住房管理办法》(校发【2011】102号)规定,学校决定对清河周转住房进行申请登记工作,请符合申请资格的无房教职工根据需要认真填写申请表(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和人事处审核后,由所在单位汇总,各单位汇总后于6月27日下午16点前统一交资产管理处,同时提交《汇总表》(见附表2)纸质版与电子版。(联系人:范维,联系电话62288406,办公地点:行政楼224,电子邮箱:fanwei@cufe.edu.cn

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及时通知到本人。外出学习、进修或公差的教师可委托其他教师予以办理。

特此通知。

中央财经大学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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