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修缮工程项目校内定点比选采购相关工作
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直属单位:
为规范我校修缮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采购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中央财经大学修缮工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校发﹝2017﹞208号)有关规定及要求,我校于2018年3月30日完成了学校修缮工程项目施工入围供应商的遴选工作,组建了学校修缮工程项目施工定点供应商库。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适用于预算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含)至20万元人民币
(不含)且通过“资产管理系统”申购审批流程,采购方式为“定点比选”的修缮工程项目。
二、执行期限
本通知自2018年4月1日起实施,执行期二年。
三、采购程序
1、成立比选小组
采购单位成立三人以上(含三人)的比选小组(成员须为中央财经大学在岗职工)。
2、选取比选供应商
采购单位比选小组在学校修缮工程项目施工定点供应商库中选取不少于3家供应商。
3、比选
采购单位比选小组就价格、服务、施工方案、性能参数、维保期限等因素对选取的比选供应商进行综合比选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填写《中央财经大学修缮工程项目校内定点比选报告》(附件2)。
4、比选结果公示
比选完成后,采购单位填写《中央财经大学修缮工程项目校内定点比选需求及结果公示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xwzx@cufe.edu.cn,在中央财经大学官网“中财公告”的“自采公告”模块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当天不在公告期内。
5、项目备案
比选结果公示发布后,采购申请单位将以下材料提交至修缮采购管理科(cufexscg@163.com)备案:
(1)立项批复扫描件;
(2)电子版待签合同(已完成转签程序,且合同中必须明确项目经理信息);
(3)《中央财经大学修缮工程项目校内定点比选报告》扫描件;
(4)电子版《中央财经大学修缮项目校内定点比选备案信息表》(附件4)。
6、材料存档
合同签订后,采购申请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至修缮采购科存档备查:
(1)采购申购单;
(2)《中央财经大学修缮工程项目校内定点比选报告》(复印件需加盖部门公章);
(3)《中央财经大学修缮项目校内定点比选备案信息表》(需加盖部门公章和修缮工程管理科公章);
(4)合同复印件。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我校修缮工程项目校内定点比选采购工作,充分发挥校内定点的采购优势,节约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规范采购行为,做好采购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雪嫄、王怡
办公电话:62288125
办公地址:学院南路校区办公楼307室
附件:1、《中央财经大学修缮项目校内定点施工单位及专业包》
2、《中央财经大学修缮工程项目校内定点比选报告》
3、《中央财经大学修缮工程项目校内定点比选需求及结果公示表》
4、《中央财经大学修缮项目校内定点比选备案信息表》
招标与采购事务中心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