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修缮工程采购项目自行采购结果公示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处(室、馆、所、中心)、直属单位:
为规范我校修缮采购工作,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校采购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中央财经大学修缮工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校发﹝2017﹞208号)有关规定及要求,我校采购预算金额5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下且通过“资产管理系统”申购审批流程,采购方式为“自行采购”的修缮工程项目可由采购单位自行采购。采购完成后,须填写《中央财经大学修缮工程项目自行采购结果公示表》(附件1)发送至邮箱xwzx@cufe.edu.cn,在中央财经大学官网“中财公告”的“自采公告”模块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当天不在公告期内。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规范自行采购行为,认真做好自行采购监督管理及结果公示工作。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王雪嫄、王怡
联系方式:62288125
附件:《中央财经大学修缮工程项目自行采购结果公示表》
招标与采购事务中心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