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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清河周转住房申请人排序公示

发布时间:2011-07-01 00:0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周转住房管理办法》(校发【2011】102号)规定,周转住房管理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对符合租住条件者,按照校龄、年龄、职务或职称、学历、婚否的顺序进行排序,现将排序情况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11年6月30日至7月4日下午16时。 备注中为未填表的申请人,请于7月4日下午16时前填报《中央在京单位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

申请周转住房的新进教职工,请于7月4日下午16时前办理入职手续并填报《中央在京单位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否则将不能参与本次周转住房分配。

如对排序情况有异议者请与资产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2288358,办公地点:办公楼22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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