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对承租清河周转住房申请人排序(第二榜)进行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07 00:0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周转住房管理办法》(校发【2011】102号)规定,现将承租清河周转住房申请人排序情况(第二榜)进行公示。

根据第一榜公示教职工反馈的意见,参照国家公租房有关政策,经学校研究决定,本次清河周转住房的承租分两个阶段进行:首先安排在京无房申请人,其他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根据房源情况再作安排。

此次公示根据教职工本人的申报情况和学校所掌握的信息,按照校龄、年龄、职务或职称、学历、婚否的顺序进行排序。请申请人认真核实,如本人信息有误,请及时反映。

根据目前房源情况,符合申请条件的已婚教职工可选择单间或套间,未婚教职工可选择单间或床位(其中今年新入职未婚教职工及优干保研学生只可选择床位)。

备注中为未报到的申请人,请于9月14日下午16时前办理入职手续,备注中为未填表的申请人请于9月14日下午16时前填写《中央在京单位职工住房情况登记表》并交至房地产管理科(办公楼222),逾期未交者本次周转住房承租暂不安排。

大家对排序信息情况等有异议的,请与资产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2288358,办公地点:办公楼222室,电子邮箱:fanwei@cufe.edu.cn

公示期:2011年9月7日至9月14日下午16时。

公示地点:主教楼、办公楼、学6楼(中财大厦)一层公告栏。特此通知。 周转住房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