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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河周转住房申请人选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22 00:00  浏览次数:[]

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周转住房管理办法》(校发【2011】102号)精神,学校已对承租清河周转住房申请人的排序情况进行了公示,并最终确定了《承租清河周转住房申请人选房顺序表》(见附件1),学校将于近期组织实施清河周转住房的选房入住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房时间:

2011 年 9 月 27 日上午9:00准时开始,请《承租清河周转住房申请人选房顺序表》中确定的申请人准时到场。

二、选房地点:

学院南路校区工会教职工活动中心。

三、选房标准:

符合申请条件的已婚教职工可选择单间或套间,未婚教职工可选择单间或床位(其中今年新入职未婚教职工及优干保研学生只可选择床位)。

四、选房程序:

(一)工作人员按照《承租清河周转住房申请人选房顺序表》叫号。选房人要按规定时间到场,依次选房。选房现场连续三次叫号点名,迟到者可插入正在选房者的后面选房;选房人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时,需下载并填写《委托书》(见附件3)事先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托人必须为我校正式职工。9月27日下午16:00前未来选房也未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

(二)选房人提供身份证、工作证或其他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已婚的选房人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以便工作人员审核。

(三)选房人按顺序选房,每人选房时间不超过3分钟。

(四)选房人与学校签订《中央财经大学周转住房租赁合同》并交纳押金(¥500元)之后,领取钥匙、门禁。电卡在清河物业管理部(清河校区锅炉房对面水房内)领取。

五、相关要求

(一)选房教职工应自觉遵守选房现场秩序。

(二)根据学校规定,参加周转住房选房的教职工,要与学校现场签订《中央财经大学周转住房租赁合同》(一式二份)。

(三)选房工作坚持公正透明,选房过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及时通知到本人。有意者可自行前往清河看房。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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