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周转住房管理办法》(校发【2011】102号)规定,现将第二批次承租清河周转住房申请人的排序情况进行公示。经学校研究决定,第二批次承租清河周转住房申请人每人可选择一张床位。
此次公示根据教职工本人的申报情况和学校所掌握的信息,按照校龄、年龄、职务或职称、学历、婚否的顺序进行排序。请申请人认真核实,如本人信息有误,请及时反映。
大家对排序信息情况等有异议的,请与资产管理处联系。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2288358,办公地点:办公楼222室,电子邮箱:fc@cufe.edu.cn。
公示期:10月31日至11月7日下午16时。
公示地点:主教楼、办公楼、学6楼(中财大厦)一层公告栏。特此通知。
中央财经大学周转住房管理委员会
二○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