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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批次承租清河周转住房申请人选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09 00:00  浏览次数:[]

二、选房地点:办公楼224房间。

三、选房标准:按学校规定只可选择床位。

四、选房程序:

(一)按照《承租清河周转住房申请人选房顺序表》依次选房。迟到者可插入正在选房者的后面选房;选房人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时,需下载并填写《委托书》(见附件2)事先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托人必须为我校正式职工。11月16日下午4:00前未来选房也未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

(二)选房人提供身份证、工作证或其他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选房人按顺序选房,每人选房时间不超过3分钟。

(四)选房人与学校签订《中央财经大学周转住房租赁合同》并交纳押金(¥500元)之后,领取钥匙、门禁。电卡等在清河物业管理部领取。

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及时通知到本人。

特此通知。

附件:

1. 《第二批次承租清河周转住房申请人选房顺序表》

2. 《委托书》

注:附件1见主教楼、办公楼、学6楼(中财大厦)一层公告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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